按照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冀财库〔2017〕54号)相关规定,我院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批准设立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并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决定中国农业银行宣化支行为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
现予以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