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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9 00:00      点击次数:3497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51年(原张家口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座落在古城宣化,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硕士1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地处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距离张市30公里,地域优势不足,经济条件落后,属我省贫困边远地区,对优秀人才吸引力不强,为进一步医疗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十三条规定,拟选聘医院急需紧缺岗位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普通全日制高校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医学院校等发布招聘信息;在单位网站发布单位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本院招(选)聘领导小组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进行评价,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本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3042236(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http://www.bfefy.com/upfile.aspx)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19 5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