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官网下载打印填写。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
1、大专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高中复读生需提供复读证明)、大专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00元报名费。
2、本科毕业生: 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高中复读生需提供复读证明)、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专接本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00元报名费。
3、研究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专接本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00元报名费。
二、初审通过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能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24日8:00-17:30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时间: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8日,进行初审通过人员笔试、面试、技能操作、公示等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清远路92号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门诊五楼人事科(509室)。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人事科所有,电话0313-304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