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具体名单已于8月21日公布)需从官网下载并按照要求详细填写《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打印版),同时携带以下相关证件进行现场确认:
大学本科: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如复读需提供复读相关材料)、本科毕业证(专接本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报到证(2023年毕业生无需提供)等。
注: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
二、初审通过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能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8:30-16:00(12:00-14:30休息),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地点:门诊五楼509人事科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26日 9:00-11:00
(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人事科所有,电话0313-3042236。
附件: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23年8月23日